2017-09-07
申报材料:
1、立项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筹建计划书、立项申请报告;
2、验收材料:申请验收的报告,同意立项的审批文件,按照(GB/T 30340-2013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开业条件筹备情况(含教学场地、办公场地、教学设施设备、教练车、管理人员、教练人员、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以及资产评估报告书等的相关资料和图片)。
办理程序:(一)拟办申办的驾校(单位)按照申请、立项、筹建、审核、发证的程序进行。
(二)拟申办的驾校(单位)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立项申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本地车辆发展情况和本地整体规划进行审核同意后,报市、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立项审批论证。
(三)申请人接到同意立项的审批文件后,应在六个月内(需进行基建的应在一年内)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 )筹备,完毕后申请验收颁发培训许可证。
(四)驾校凭培训许可证到工商、税务、物价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和收费许可证后,方可开业。
(五)申办中外合资(合作)的驾校的单位,市运管处报省运管局审核后报交通部立项审批。
承诺时限: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接到立项申请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在接到按开业条件筹建完毕的报告后,一个月内进行开业审批。
2016年新国标驾校验收设备标准配置:
设备类别 |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数量(台或套)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电化教学设备 |
1 |
计算机 |
≥30 |
≥20 |
≥10 |
2 |
多媒体教学软件及设备 |
≥2 |
≥1 |
≥1 | |
3 |
教学磁板 |
≥1 |
≥1 |
≥1 | |
4 |
机动车驾驶模拟器(按教练车数量5:1配置)1 |
≥30 |
≥20 |
≥10 | |
5 |
车辆安全带保护作用体验装置 |
≥1 |
≥1 |
≥1 | |
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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