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分训场地设置条件

2017-09-07

驾校分训场地设置条件

一.场地条件

1.教练场面积与单车道总长度应满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 /T 30340-2013,以下简称《资格条件》中“10 教练场地”规定的三级驾校条件。

2. 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3.自备教练场为租用场地自建的,需提供3年(包括3年)以上租赁合同。

4.教练场地项目设施条件、场地道路条件应满足《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 /T 30341-2013,以下简称《技术要求》中5.1和5.2要求。

二、教练车

1.教练场地为小型汽车提供培训服务的,小型汽车(包括自动挡汽车)不少于5台;为其他车型(包括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提供培训服务的,教练车不少于1台。

2.教练车技术参数、技术状况与配置和标识应满足《技术条件》中9.3、9.4和9.5要求。

三、岗位及人员

分训场地应设立分训基地负责人、理论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结业考核员、安全管理、教练车管理、设施设备管理、计算机管理和档案管理等岗位,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配备相应的人员,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

1.理论教练员:按教练车总数的3%配备,不少于1人。

2.驾驶操作教练员:不少于相应车型教练车总数的100%。

3.结业考核员:按教练车总数的5%配备,不少于1人。

4.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

四、教学设施设备

教学设施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单位为台或套

设备类型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数量

电化教学设备

1

计算机

≥5

2

多媒体教学软件及设备

≥1

3

教学磁板

≥1

4

驾驶模拟器

≥2

5

车安全带保护作用体验装置

≥1

教学管理

信息系统

6

计时培训系统企业应用平台

≥1

7

计时培训系统理论计时终端

≥1

8

计时培训系统车载计时计程终端

按教练车数量1:1配备

9

计时培训系统模拟计时终端

≥1

教学挂图

10

交通信号挂图

≥1

11

机动车结构及工作原理挂图

≥1

模型教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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